| 论新中国国有企业与 资本主义国有企业的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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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励 姜海波 (清华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北京 100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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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中国国有企业;资本主义国有企业;区别 [摘 要] 新中国国有企业与资本主义国有企业具有不同的产生背景、形成途径、性质和作用。资本主义国有企业体现的是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是为保证私人资本的剩余价值最大化,维护资产阶级统治服务的。新中国国有企业体现的则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它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主导力量,是为保证社会主义经济的持续增长服务的。 [中图分类号] F27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2528(2003)03-004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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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课教学中,一些学生对新中国国有企业与资本主义国有企业的区别认识模糊。本文则力图对这两种类型的国有企业予以考察,以便判明资本主义国有企业的本质,认清其国有企业与资本主义内在固有矛盾的关系,同时更全面地理解新中国国有企业的本质及其重要性,坚定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信心。 一、 1.资本主义国有企业产生的背景 资本主义国有企业的建立是资本主义国家企图克服其内在矛盾而做出的选择之一。生产社会化和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这一矛盾的主要表现就是资本主义周期性的经济危机。虽然这一矛盾在资本主义内部不可能得到根本的克服和解决,但是资本主义国家总是力图通过各种手段来缓解危机,以维护其统治。采取国有企业这种形式上的公有形式,可以缓解乃至暂时挽救私人资本带来的危机,因而就成为其重要的选择手段。例如,1929~1933年的经济危机,波及面宽,持续时间长,给西方各资本主义国家带来了沉重的打击,很多国家的工业产量倒退至20世纪初甚至19世纪末的水平。与此同时,经济危机又引发了社会危机,资本主义国家阶级对立日益尖锐,群众斗争一浪高过一浪。面对各种矛盾的尖锐化,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都不约而同地加强了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力图通过直接兴办国有企业,来缓和经济和社会危机,阻止和打破私人垄断组织对市场的过度操纵,缓解社会化大生产和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之间的尖锐矛盾,为垄断资本主义国家和资本家的整体利益提供服务。 2.新中国国有企业产生的背景 从建立国有企业的直接动因看,新中国建立国有企业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有效集中稀缺资源,尽快实现工业化的惟一选择。新中国成立之初,在经济上百废待兴,多年战乱对社会经济破坏极大,选择以国有企业为主体,实行高度的计划化和国有化,有利于迅速实现全国资本和资源的集中利用,有利于建立国民经济体系,夯实工业经济基础,加速工业化进程;另一方面,新中国建立国有企业同巩固国家政权密切相关。新中国成立之初,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阵营对我们采取了政治上孤立、经济上封锁、军事上包围的遏制政策,企图将新生政权扼杀在摇篮里。在当时极其严峻复杂的国内外政治环境下,国家只有尽快掌握并壮大国有经济实力,才能保证政治、经济局势的稳定,扩大应对斗争的回旋余地。为此,就需要实施高度集权、高度计划化的经济体制,而实施计划化的物质基础,就是国家选择直接控制和掌管企业,实行高度的国有化政策。 从建立国有企业的根本动因看,新中国建立国有企业是以符合人民利益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要求为前提的。新中国建立国有企业,意在通过作为根本所有者的人民群众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进一步消灭原有旧的社会关系下的剥削和不平等的制度条件,从经济上保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地位和利益。同时,按照马克思的设想,社会主义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而国有企业(国有经济)是公有制的重要体现形式,因而以国有企业作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是中国革命为之奋斗的经济社会目标,也是新民主主义的经济纲领。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权通过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社会主义的国营经济,通过掌握控制国家经济命脉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工具,来构筑上层建筑坚实的经济基础,执行国家的经济职能,以此确保财政收入的实现和政权的稳固,并通过国有企业的带动作用,来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1.资本主义国有企业的形成途径 西方国有企业的形成,不是通过触动和剥夺私有资本实现的,而往往是资产阶级政府通过直接投资或者出资收购私人企业而形成的。众所周知,虽然资本主义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就基本完成了向垄断资本主义的过渡,但是直到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的经济大危机之前,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还从未带来特别巨大的连锁性破坏,盲目自发的市场规律一直是配置资源的主要力量。经济大危机的爆发及其破坏力,使资本主义国家意识到政府的直接干预和对企业的直接掌握,将会有助于资产阶级政权统治的稳定,有助于保护资本家的整体利益。有鉴于此,各个资本主义国家纷纷采取各种途径兴办国有企业,通过在垄断部门、公共部门的投资,来为资本主义私有经济的发展创造条件,使其剩余价值的获得拥有可靠的外部保证。例如,在20世纪30年代罗斯福"新政"期间,政府曾建立了各种调节经济的政府公司,这包括金融方面的重建金融公司、生产信贷公司、华盛顿进出口银行,流通方面的农场管理局、联邦剩余商品公司等等。在英国,在工党艾德礼政府期间,将英格兰银行收归国有,并法定为中央银行,以稳定金融体制。在意大利,政府在大危机时期筹建了国有企业集团--工业复兴公司(伊里公司),主要任务就是接管意大利信贷银行、意大利商业银行以及罗马银行控制下的许多私有企业,为其提供贷款,并进行救助。可见,不论是通过国家投资还是通过对私有经济的接管,资本主义建立国有企业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有利于资本主义国家机器、为资本主义社会的整体发展服务,维护其统治阶级的长期利益。 2.新中国国有企业的形成途径 新中国的国有企业,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决定性胜利后,依靠没收官僚资本、赎买改造民族资本以及国家直接投资而建立起来的。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针对中国社会经济的不同成分,实行了富有中国特色的国有化措施。对于帝国主义和官僚买办资本,采取的是剥夺没收的政策。据统计,从1949年到1953年,由人民政府接管的工业企业达2 858个,各类银行达2 446家,拥有职工75万多人(陈芬森:《大转变--国有企业改革沉思录》,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1页),这就构建了新中国的第一批国有企业。而对民族资本,则实行改造和赎买政策。新政权以所掌握的政治力量和经济力量为后盾,通过初级形式的产品收购、中级形式的加工订货以及高级形式的公私合营,对民族资本予以全面改造,最后再以赎买的方式和平地转化为国有企业。另外,国家财政直接投资,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形成的重要途径。例如,在"一五"期间,我们兴建了156项大型工程项目,此后连续实行的每一个五年计划中,国家都投入了巨资兴办国有企业,这些企业成为今天国有经济的主力,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物质保障。 1.资本主义国有企业的性质和作用 从性质上看,资本主义国有企业是为资本主义国家政权服务的。在当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并不是所谓的"全民乐土",国家依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资产阶级则作为占据统治地位的阶级而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国有企业必然具有一定的阶级属性,即对国有企业的占有和支配具有垄断资本主义的属性。国有企业为资产阶级特别是垄断资产阶级的利益服务,这一点至今没有改变。 从作用上看,一方面,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建立国有企业是其缓解社会经济矛盾的必然选择。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当生产的社会化已经"迫使资本家阶级本身在资本关系内部可能的限度内,越来越把生产力当作社会生产力看待"的时候,"资本主义社会的正式代表--国家终究不得不承担起对生产的领导"(《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3卷,第628页)。国有企业虽然实际上仍然是一种资本主义私有制,但因其本身具有形式上的公有形式,可以在较宽的范围内扬弃私人资本的局限性,因面它成为资本主义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工具。从二战前的30年代到二战后的70年代,资本主义国有企业即国家垄断资本主义,通过承担私有企业不愿做或不能做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的建设,在经济和社会的较大范围内发挥了重要作用,提高了国家垄断的整体发展水平,为资本主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提供了关键的服务,这既有利于实现资本主义的国家利益,弥补私有资本的不足,也有助于防止私人垄断的过度膨胀。 另一方面,从深层次上看,我们必须注意到,在20世纪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史上,凡是私有经济发展良好时期,国有企业的作用和地位就下降,凡是私有经济发展停滞时期,国有企业的作用就增强。这说明,国有企业是资本主义国家为维护其统治的利益、解决社会经济政治危机的辅助性和临时性手段。当资本主义由私人垄断发展为国家垄断后,虽然资本主义会利用国有企业竭力调整其内部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社会化发展的要求,但却依然无法解决资本主义的固有矛盾。因此,从这一点看,《共产党宣言》中"两个必然"和"两个不可避免"的论断今天仍然是正确的。 2.新中国国有企业的性质和作用 新中国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之一,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着主导性作用。 新中国成立五十多年来,我国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改革开放前,国有企业的数量曾过度膨胀,超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要求,但是,这并不表明我们在新中国成立之初选择重工业优先增长和发展国有经济的战略是失误的,国有企业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和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巩固所做的巨大贡献,是不争的事实。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国有企业在所有制结构中的比重有所下降,但它仍然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主导性的作用,控制着国民经济的重要命脉。国有企业拥有现代化的物质技术手段,它是工业化的重要依托力量,国有大中型企业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国有企业不仅在社会再生产的生产、流通、分配中起决定作用,而且在社会产品的消费中,特别是在投资消费中起着重要的拉动作用。可以说,从过去的计划经济到今天的市场经济,就中国的国情而言,国有企业对国民经济的主导作用始终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坚信,经过目前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布局调整和制度创新,国有企业必将在社会经济中更好地发挥其调控、引导和服务的职能,成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实现经济稳定的调控器;成为拉动投资,促进经济增长的推动器;成为国家战略性高技术产业和重要民族产业的领头羊;成为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的重要提供者,等等。一句话,就是要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巩固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服务。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看到,新中国国有企业同资本主义国有企业从产生的背景到形成的途径,区别是非常明显的,特别是在双方的本质和作用上,前者体现的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后者体现的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新中国国有企业是整个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是为了保证社会主义经济的持续增长,资本主义国有企业在资本主义国家国民经济中是补充,是为了保证私人资本的剩余价值最大化,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这正如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所指出的,"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它们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是不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