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课强化素质教育的新尝试

杨文英 王 平
(佳木斯大学 德育教研部,黑龙江 佳木斯 154002)
[关键词] "法律基础"课;素质教育;探索
[摘 要] 强化素质教育,是"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适应21世纪国际人才竞争和国内市场经济发展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需要。通过优化"法律基础"课教学内容,改革课型、考试形式和方法,不断增强大学生的基本能力和全面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
[中图分类号] D920.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2528(2003)10-0064-02


    21世纪人才竞争激烈,而人才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素质的竞争,是教育的竞争。在我国加入WTO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社会不仅需要具有一定技术专长的人,更需要大量具有宽厚的知识基础、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及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并能运用法律治国、齐家、正人的新型高素质人才。"法律基础"课作为一门重要的思想品德课,它必须在优化非法律专业大学生的法律知识结构、增强法律意识、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此,迫切要求改革"法律基础"课重知识轻素质培养、重理论轻实践的弊端,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

一、"法律基础"课强化素质教育的两项措施
    我们在多年的"法律基础"课教学探索中,采取了素质教育的两项措施。
    1.优选教学内容,在传授基本知识的同时,注重法治与德治教育。由于法律知识庞杂,而教学时数又少,所以必须从优化学生的法律知识结构出发,适应学生不同专业的需要,本着要精、要管用的原则,科学地确定教学内容;同时要注重"法律基础"课法治与德治教育功能的发挥,在教书中育人。我们的做法是:第一,在法学基本理论部分,重点抓住三方面的问题:一是马克思恩格斯对法产生的一般规律的揭示,使大学生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法学研究方法;二是法及社会主义法的概念、本质、特征、功能和作用,使学生明确法作为行为规范,具有普遍的强制性和约束力,全体社会成员都应严格遵守;三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法治进程、法治基本要求,使学生认识加强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自觉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第二,在宪法部分,重点抓三方面问题:一是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二是增强国家观念和主人翁责任感,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人民公仆意识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三是增强公民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第三,在基本法及部门法部分,对于行政法、民法、刑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诉讼法等,重点指导学生学会用法律眼光观察社会、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用法律准则判断行为的是与非、用法律武器维护个人及社会的合法权益,敢于和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第四,在专业及职业法部分,即与学生就业关系重大的法律法规,如:与医药专业相关的卫生法,特别是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药品管理法;与工科专业相关的科技进步法、知识产权法等,要阐明立法目的、讲明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同时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依法处理好权益争议,自觉守法用法。
    2.改革课型和考试方法,注重基本能力的锻炼和培养。课型和考试方法是教学改革和培养学生能力的重要方面。传统的课型以知识灌输为主,考试以闭卷考试为主,这不利于学生主动学习和基本能力的培养。在现代社会里,人们日益认识到,能力比知识具有更现实的适用性。因此,必须改革课型和考试方法,使教学有利于学生基本能力的培养。我们的做法是:第一,采用"咨询型"和"研究型"课型教学。前者一般采用"问题-咨询"的教学模式,后者一般采用"课题-研讨-交流"的教学模式,在师生双向交流互动中,锻炼和培养学生自学能力、搜集加工信息能力以及开拓创新能力。这种课型教学一般在"法理"、"宪法"等课程中实施。第二,采用"案例型"和"辩论型"课型教学。"案例型"和"辩论型"课型一般采用"案例-讨论(或辩论)-总结"的教学模式,通过设疑-解题(反驳和论证)-归纳和总结,启发和训练学生思维的敏捷性和广阔性,发展学生的辩证思维和演绎、归纳推理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敢于竞争的意识和善于竞争的能力。这种课型一般在"行政法"、"民法"、"刑法"等部门法教学中实施。第三,采用"体验型"和"参与型"课型教学。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以"主人"的姿态自行组织一些教学实践活动,如饰演小品、模拟审判、参观、考察、智力竞赛等,以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法律应用能力;同时,我们还采取颁发"组织出色者奖"、主动参与者加分等办法,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这种教学方式在"程序法"和"实体法"中都可实施。第四,运用综合测评法,增强学生自我评价能力。把"一张卷"的考试方法改革为知识、能力、品行综合测评方法。制定"大学生法律素质考评实施细则",使测评有依据,评分有标准。将"法律基础"课成绩分为三部分:口试与试卷成绩、能力成绩和品行(守法遵纪)成绩,后者通过考察参与教学程度,自评、辅导员评、任课教师评综合确定。这种方法对于增强学生的自我评价能力、规范和引导其行为,效果明显。
    实施以上措施,需要转变教学观念,注重基本素质的培养和提高。21世纪的教育,不仅要使学生有知识、会做事,更要学会做人。因此,必须转变教学观念,既要把传授法律知识、进行法制教育和培养"基本能力"列入教学计划,更要把培养他们的"基本素质"摆在"法律基础"课教学的重要位置。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并把它们贯穿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始终。在实施过程中要做到:第一,加强懂法、守法、用法、护法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这是大学生健康成长和成才的重要环节之一,是"法律基础"课教学的首要目的和应有结果。第二,加强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江泽民同志曾指出:"要说素质,思想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深化教育改革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文件汇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17页)所以在"法律基础"课教学中,必须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纳入到"法律基础"课教学各个环节中,教育学生作坚定的爱国者、人民利益的维护者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者;必须对学生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正确理解党的政策及其与社会主义法律的关系,增强做党的政策和社会主义法律的忠实执行者的意识。第三,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在"法律基础"课教学中,我们结合部门法的教学,不断加强学生的自我道德修养,提高其道德素质。

二、"法律基础"课强化素质教育的实施原则和相关要求
    1.坚持"一个方针、三个结合"的原则。"一个方针"即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一方面,必须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学生思想脉搏,联系学生思想实际、生活实际和专业实际进行教学,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感染力;另一方面,要学以致用,引导学生运用所学习和掌握的法学知识去辨别、分析、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各种问题,达到巩固知识、掌握技能的目的。"三个结合"即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日常行为管理相结合、课堂教学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一些教学活动,如组织旁听案件、模拟法庭,到厂矿、社区开展法律咨询、参观监狱等,并辅之以校园文化建设和行为管理活动,使之相互配合,相得益彰,这是提高学生法律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的十分有效的途径。
    2.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这是"法律基础"课全面加强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在知识结构方面,教师应具有宽厚扎实的专业知识,应有较深厚的人文知识,同时应具有一定的自然科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知识;在能力结构方面,应该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在思想观念方面,应具有全面教育观念、开拓创新意识、奉献精神和责任感。
    3.确立"主体教育"观念。这是"法律基础"课全面加强素质教育的前提之一。确立"主体教育"观念,就要承认和尊重受教育者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唤醒学生的主体意识,激发学生的内在需求,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和体验,从而使其自觉接受法律知识和法制教育,提高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