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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人权具有普遍性,为什么我们还要反对西方国家的“人权高于主权”论? 解答:谷春德 |
在“法律基础”课教学中,有些学生经常问道:既然人权具有普遍性,为什么我们还要反对西方国家的“人权高于主权”论?要弄清楚这个问题,需要解开这样几个疑惑点或症结点:一是人权是否具有普遍性?人权普遍性的含义是什么?二是人权是否具有特殊性?人权特殊性的含义是什么?为什么我们要强调人权的特殊性?三是什么是主权?主权与人权究竟是怎样的关系?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为什么我们还要反对西方国家的“人权高于主权”论?四是在人权问题上我们同西方国家究竟有哪些分歧?怎样才能减少这些分歧? 一、人权是否具有普遍性?人权普遍性的含义是什么? 人们一般是承认人权具有普遍性的,但对普遍性的内涵却不十分清楚。要弄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把人权的含义弄清楚。一般都认为人权就是人的权利的简称,就是人人应当和实际享有的一切权利和自由,特别是基本权利和自由。它是属于全体人类的权利和自由。按照《世界人权宣言》所说:“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人人有资格享受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身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区别。”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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